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常见的有地震、火山喷发、断层错动、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开裂、煤层自燃、冻土冻融、沙土液化、水土流失等。
地质灾害根据成因可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根据发生速度可分为突发性地质灾害、缓变性地质灾害,根据地理、地貌可分为山地地质灾害、平原地质灾害。
一、地质灾害有哪些
1、分类依据
地质灾害分类有不同的角度和标准,从成因上看可分为自然变异导致的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作用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两大类,从发生速度上看可分为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根据地理、地貌等不同可分为山地地质灾害、平原地质灾害等。
2、灾害类型
(1)地壳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例如地震、火山喷发、断层错动等。
(2)斜破岩土体运动引起的地质灾害,例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3)地面变形引起的地质灾害,例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开裂等。
(4)矿山与地下工程灾害,例如煤层自燃、洞井塌方、冒顶、偏帮、鼓底、岩爆、高温、突水、瓦斯爆炸等。
(5)城市地质灾害,例如建筑地基与基坑变形、垃圾堆积等。
(6)河、湖、水库灾害,例如塌岸、淤积、渗漏、浸没、溃泱等。
(7)海岸带灾害,例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浸、海岸浸蚀、海岸淤积、风暴潮等。
(8)海洋地质灾害,例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坝、浅层气害等。
(9)特殊岩土灾害,例如黄土湿陷膨胀土胀缩、冻土冻融、沙土液化、淤泥触变等。
(10)土地退化灾害,例如水地流失、土地沙漠化、盐碱化、潜育化、沼泽化等。
(11)水土污染和地球化学异常灾害,例如地下水质污染,农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
(12)水源枯竭灾害,例如河水漏失、泉水干枯、地下含水层疏干等。
二、地质灾害等级划分
1、特大型地质灾害
(1)险情:指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的地质灾害险情。
(1)灾情:指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
(1)险情:指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灾情:指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
(1)险情:指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灾情:指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
(1)险情:指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灾情:指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三、形成海洋灾害的原因
1、大气的强烈扰动,如热带气旋、温带气旋等,“厄尔尼诺现象”“拉尼娜现象”和台风就属于此类;
2、海洋水体本身的扰动或状态骤变,溢油、海冰、赤潮等就属于此类;
3、海底地震、火山爆发,及其伴生之海底滑坡、地裂缝等。
4、上述海洋灾害还会引起许多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如:风暴潮引起海岸侵蚀、土地盐碱化,海洋污染引起生物毒素灾害等。